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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第71章我很害怕。
寒风簌簌,冰冷的春雨无情吞噬着刚冒出的暖意,哗啦啦地拍向地面,砸出一个又一个不起眼的泥坑。
当双眼被剑刃刺瞎,腿脚筋骨又被挑断,彻底地失去行动能力后,倒令奚逢秋回想起一些渺不足道的往事。
十年前,差不多也是同样的光景。
天气灰蒙蒙的,不到中午就开始下雨。
他安静地待在房间里剪纸人,把它们当成真人,与他们说话,操纵它们在自己指下欢快跳舞,以此来打发无聊平庸的时光。
直到,蓦然迎来一位素未谋面的男人。
男人依照母亲吩咐,将他带至城外,计划用泥土将他埋起来。
按照他们的说法,这叫做“活埋”,至于原因么……
很显然,他已经没用了。
自父亲因他受伤而第一次回府,他便清楚地知道,自己是作为拴住父亲的锁链而出生的,母亲只是需要用他留住父亲,若这把锁链生了锈,那便毫无用处。
所以,母亲为无用的他选了个绝妙的死法——活埋。
当时,他是以怎样的情感面对这件事情的呢?
记不清了。
但应该挺听话的,就如同他一直在母亲面前所表现得那般乖巧,可是好像没什么用,渐渐地,连感知疼痛的能力都消失了。
不管母亲和旁人如何待他,他再也无法生出任何特别的情绪波动。
所以,在雨水如注倾泻而下的春天,当男人将他带至指定地点,为防止他逃跑,出其不意地一个转身,持剑伤了他的手脚筋骨。
汩汩鲜血顺着他的指尖和衣摆混进松软泥泞的土中,刹那间,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。
因失血过多,小奚逢秋面色苍白,湿漉漉的乌黑发丝如海草般丝贴着面颊,雨水划过脸颊,从下颌滴落,他跪在地上仰头望着高高在上的男人时,露出纯良天真的笑。
“你也要我喊疼吗?”
许是母亲总这样要求他,所以他自然而然地以为别人也会如此。
男人瞎着的一只眼睛始终闭着,粗眉蹙着,对他感知不到疼痛这件事表示生理性厌恶。
“真是恶心!”
男人长满黄色老茧的手轻抚上自己看不见的左眼,表情极为狰狞,“可为什么老天爷偏偏给你这么一副好皮囊!”
由于天生残疾样貌丑陋,男人的前半生犹如阴沟里的臭老鼠,为了生存,他只能出卖自己,似乎他生下来就该给身份尊贵的他们当牛做马。
可是凭什么!
难道就因为他又丑又瞎吗?
既然如此,那把别人变得跟他一样不就好了!
尤其当本该身份尊贵的王爷之子如丧家之犬匍匐在自己面前,潜藏在男人心底的恶意在春雨的浇灌下疯狂滋生,下一刻,抬手便毁了小奚逢秋的双眸。
望着少年眼角流下的猩红,男人突然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快感,他仰着头,张开口,雨水砸进喉咙里,兴奋地抖动肩膀,哈哈大笑,边笑边向贬低对方。
“哈哈哈活该啊!真是活该!”
眼前陡然黑了下来,混着雨水的鲜血顺着他苍白的的脸颊滑过下颌滴进土中,小奚逢秋虽然毫无知觉,但明白自己是一定受了伤。
这个男人伤了他。
接下来,应该就是按照计划将土块往他身上堆,直到自己彻底没有呼吸。
如此,他便能回府向母亲邀功。
好可怜。
究竟是他可怜还是男人可怜,小奚逢秋实在不清楚,但他忽然冒出个念头。
——杀了这个男人。
不再只用白丝操纵纸人,而是试试杀人的滋味,或许是否可以引起自己的一丁点儿情绪呢。
可他手脚皆废,实在没什么力气,他明白,倘若失败,就算自己死在也不过分。
可当指尖生出白丝的刹那,他直接冲着男人的心脏命门而去,可惜由于第一次尝试杀人,他实在过于生疏,只从男人的脸颊擦过,留下一道细长的伤口。
笑声戛然而止,风雨轰鸣,倾洒在树林深处。
男人这才明白自己面对的并非普通人而是未知的妖怪。
人类惧怕妖鬼是本能,求生的意志在他脑中狂乱地嘶吼,让他赶紧逃。
于是,顾不上其他,也顾不上王妃的指令,他调头就跑,却被探出的一缕白丝快准狠地截断右脚肢。
顿时,血沫横飞,男人吃痛地大叫一声,因站不稳差点栽进泥水坑里,勉强稳住身形后还在继续四处逃窜,真像只阴暗爬行的灰老鼠。
可小奚逢看不见,他眼前一片漆黑,也不大会杀人,所以最后让他逃了。
——失败了。
虽然第一次杀人便以失败告终,不过,他确实从中找到一些乐趣。
做这种危险的事情,似乎很有意思。
包括杀人。